网站地图
联系站长
| 首页 | 工作总结 | 领导讲话 | 工作报告 | 百家集粹 | 各种材料 | 公文处理 | 演讲致辞 | 党团工作 | 思想理论 | 合同范本 | 论文 |
您现在的位置: 公文之家 >> 论文 >> 思想政治 >> 思想政治综合 >> 论文正文

收藏本文到收藏夹

帝制时代的政府权力与责任:关于“大小政府”的中西传统比较问题
.

  而与法家构成互补的道家,包括后世与“法儒”构成互补的“道儒”,他们的“无为”与放任与其说是对民权的尊重,不如说在许多情况下是基于犬儒哲学对权贵私利的“放任”。这样的“放任”和法儒的国家垄断与管制,在历史上也形成了一种张力,形式上有些类似于现代宪政体制下“自由放任”与“福利国家”的“左右”对峙。但是形虽略同而实大异。宪政时代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是正常并且有益的现象。“左”的时候国家受到问责,重视福利、平等和社会保障,国民可以真正享受到“社会主义优越性”。但是左到头来,竞争不足效率不高,选民又会推“右”派上台,国家被限权,自由竞争,鼓励投资,提升效率,社会得以真正获得“自由主义的生命力”。待到竞争过了头,贫富分化大,选民又回过头选左派。反正不管谁上台都是民意使然,左派再怎么“国家干预”也只是尽福利之责,不至于任意没收百姓财产。而右派再怎么“自由放任”也只是让老百姓各显其能,不会“放任”贪官污吏横行霸道。这样的“左右循环”可以谓之“天平”效应:那天平的两端晃晃悠悠,但都是在一个公平的支点附近左右摆动。天平因此在许多文化中成为公正的象征。

  而在专制时代,如北宋后期那样,王安石主张国家统制,而司马光主张自由放任,两“党”也是你上我下,轮流得宠了好几个回合。可是双方都不是受权于民,而且弄权无制约,权责不对应,王党大力扩权而不问责,马党一味卸责却不限权。尽管理论上好像双方都很高尚:王安石说是要“摧制兼并,均济贫乏”,似乎颇有“社会主义”的味道。而司马光主张“国家不与民争利”,似乎很有“自由主义”丰采。不幸的是实行下来,王党的“国家统制”严厉地束缚了“阡陌闾巷之贱人”的经济发展,而马党的“自由放任”则使“官品形势之家”得以放手聚敛。王得势则朝廷禁网遍地,民无所措其手足,马得势则贪官污吏横行,民无所逃其削刻。国家的“自由放任”只能放出无数土皇帝与土围子,却放不出一个中产阶级,而国家的经济统制也只会“与民争利”,却统不出个社会保障。王安石搞不成“福利国家”,正如司马光搞不成“自由市场”。这样的“王马循环”可以说是一种“尺蠖”效应:那尺蠖一会儿收缩,一会儿放直,可是无论收与放都只朝着一个方向——有利于权势者而坑了百姓的方向。正像俗语所说:一个萝卜两头切,左右都是他得。而北宋也就在“尺蠖”的一放一缩中走向危机的末路。

 

 

现代政府何以异于传统朝廷

 

  现代政府何以异于传统朝廷?有人说现代政府应当是“小政府”,让社会与公民充分行使权利实行自治。有人说现代政府应当是“大政府”,必须满足多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两说各有道理,但重要的是这里的“大小”决不是个程度的概念而首先必须具有质的规定性。现代政府的“大小”在性质上不同于传统朝廷的“大小”。否则我们就会把传统政治的不负责任误认为是“自由放任小政府的社会自治”,而把传统政治的弄权无制误认为是“民族国家建构与福利扩张”。现代西方人在宪政下生活惯了,他们整天听见的是现代的“左右”两派在争国家的“大小”,而对性质问题已经很不敏感。所以他们看我们的历史就容易出现“无福利即自由”、“无自由即福利”的错误。不是说现在我们要摆脱西方“话语霸权”吗?恐怕首先应当摆脱的就是这种“直把杭州作汴州”的问题错位吧。

  当年杰弗逊那一代人探索现代政府制度时,追求的是是权力极小而责任极大的“最好的政府”,然而两百多年过去,这样的政府在现实中仍不存在。经历风风雨雨之后人们建立的“只是”那种治权民授、权责对应的宪政民主政府。有了这种权责对应的机制,也就产生了是权大责亦大的政府好呢,还是权小责亦小的政府好这样一种争论。笔者称它为关于什么是“次好政府”的争论。

  但是在没有这样一种机制的时代,人们面对的往往是与上述所谓“最好政府”相反的情况,即权力极大而责任极小的政府,剥夺国民自由同时不管国民死活的政府,束缚职能高度发达而保障职能十分稀缺的政府,不承担公共服务义务却可以(为统治者的利己目的)严酷地管制公众的政府。

  最好政府是不可能有的,次好政府(宪政前提下权责均大的社会民主政府还是权责均小的古典自由政府)是难以确定的。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什么是最坏的政府?那就是权力极大而责任极小的政府。无论自由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在他们能够进行有意义的争论之前,首先要做、也首先能做的是改变这样的政府。这就是政府现代化这一进程的实质所在。
1 Charles Forcey, The Crossroads of Liberalism; Croly, Weyl, Lippmann, and the Progressive Era, 1900-1925.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2. p.139 
2 参见秦晖:《权力、责任与宪政:关于国家“大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杂志2003年12月号。 
3Jack Barkstrom, Poverty, Wealth Dictatorship, Democracy: Resource Scarcity and the Origins of Dictatorship. Golden, Colorado: Pericles, 2002. pp.7-27 
4 A. R. Hands, Charities and Social Aid in Greece and Rome.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1968. pp.95-100. 
5 Merritt Ierley, With Charity for All: Welfare and Society, Ancient Times to the Present. New York: Praeger, 1984. pp.2-6. 
6 Ibid. p.8 
7 T. Frank, Economic Survey of Ancient Rome, vol.5, imperial Italy. Baltimore, 1940. Pp. 4-12; 32-56; 65-90;218-219. 
8 Richard Duncan-Jones, The purpose and organisation of the alimenta. In: British School at Rome. Papers. London. v.19, 1964. p. 123-146. 
9 Richard Duncan-Jones, The economy of the Roman Empire : quantitative studi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2. 
10 如笔者居住过的美国波士顿有“面包与马戏”食品超市,俄亥俄州有“面包与马戏”影剧院等。 
11 中国的许多教科书都把“圈地运动”描述为中国式的权贵欺民、“跑马占圈”或者类似满清入关之初的八旗圈地。文革前还有人专门著文把清初圈地说成是“中国的原始积累”的。 
12 N. Alvey, From Chantry to Oxfam: A Short History of Charity and Charity Legislation. Chichester: Phillimore, 1995. pp.6-9. 
13 秦晖:《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pp.114-129。 
14 W. Weaver, U. S. Philanthropic Foundations: Their History, Structure, Management and Record. New York, 1967. pp.15-16. 
15 Merritt Ierley, With Charity for All: Welfare and Society, Ancient Times to the Present. New York: Praeger, 1984. pp.22-37. 
16 参见苏文:《亚洲是自由主义的典范?》,《读书》1996年,第10期 
17 顾名思义,所谓返销粮其实是农民当初被征收或“征购”去的粮食,现在准许农民掏钱买回一部分充饥。如果穷的连买“返销”的钱都没有,经报批国家可以贷款给你,当然利息不高——那就算“福利”了!所以那时形容赤贫乡村的套话是:“吃粮靠返销,用钱靠贷款”。白给的“救济”那时是极罕见的例外。当然,村里有“五保户”救济,但那是村里(一般即生产队)给的,不是国家福利。 
18 《韩非子·五蠹》 
19《十三經注》(一八一五年阮元刻本)《孟子注疏·盡心章句》卷第十四下。又《孟子正义》尽心篇亦有类似说法:“墨翟无亲疏之別,楊朱尚得父母生身不敢毀傷之義。儒者之道,幼學所以為己;壯而行之,所以為人。故能兼爱无亲疏之道,必归于杨朱為己;逃去楊朱為己之道,必歸儒者之道也。”宋儒杨时也说:“禹稷三过其门而不入,苟不当其可,则与墨子无异。颜子在陋巷,不改其乐,苟不当其可,则与杨氏无异。”(转引自朱熹:《孟子集注》。朱熹自己也说过类似的话:“墨氏务外而不情,杨氏太简而近实。”)也含有儒杨较儒墨为近之义。 
20 参见秦晖:《传统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61-260页。 
21 参见(德)马克思·韦伯:《儒教与道教》,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110页。 
22 吴理财:《民主化与中国乡村社会转型》,《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23 W·古德:《家庭》,社会科学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166页。 
24 Vivienne Shue, The Reach of the State: Sketches of the Chinese Body Politic, 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 
25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63页。 
26 G·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比较现代化”课题组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272页。 
27 《後漢書》卷五 《孝安帝紀》 
28 参见秦晖:《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中国乡村研究》第1期,商务印书馆2003年,1-34页。 
29 后梁 杜荀鹤《时世吟》 
30 杜诗此篇名为《自京赴奉先詠懷五百字》 
31 《汉书·食货志》 
32 参见秦晖:《西儒会融,解构“法道互补”:典籍与行为中的文化史悖论及中国现代化之路》,见《传统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3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34 《商君書·垦令》 
35 《商君书·垦令》《商君书·画策》《管子·禁藏》 
36 王符:《潜夫论·实边》 
37 石介:《石徂徕集·明禁》 
38 《韩非子·显学》 
39 《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二年条《集解》:“谓居穷有子,使就其妇家为赘婿。”《汉书·贾谊传》:“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师古注曰:“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赘,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可见所谓赘婿,就是无钱娶妻的穷人出赘者。他们唯一的罪过就是贫穷。战国时最早搞法家改革的魏国,就已把赘婿与商贾并列为惩罚对象。魏律认为赘婿“弃邑居野”,“率民不作,不治室屋”,亦即属于游手好闲的盲流,因而要立法贬入贱籍。商鞅、韩非发展了这种说法,从而形成秦律中谪发罪人、商贾与赘婿的一套做法。 
40 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有“人貉”之罪名,于振波先生考曰:“貉是一种穴居动物,因为不擅长掘土,‘一般利用其他动物的废弃洞穴或营巢于树根际和石隙间……北方貉在冬季有蜇眠习性’ 。貉的这些特性与‘懒惰’、‘寄人篱下’之类的字眼儿很容易联系到一起。……要之,‘狐貉’为当时骂人习语。明乎此,鉴于法家对贫民的偏见,我们把秦律中的‘人貉’理解为‘像貉一样懒惰的贫民’大概是符合原意的。(于振波:《秦汉法律与社会》,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五章第二节) 
41 史载“暴秦”苛政有征发“闾左”之条,而“闾左”意为居于闾里之左的“贫弱”。但何谓征及“闾左”则有相反的两种解释。一说秦律本是役富释贫的,但后期役繁徭重,“富者役尽,兼取贫弱者也。”(《史记索隐》)照此说来“闾左”本来还属于受照顾的,只是后来征发越来越多就照顾不到了。又一说“谪戍”即惩罚戍边,不属于正常的徭役征发,而是秦朝对于某些罪、贱身份者的一种惩罚政策。按照汉初晁错的说法,“谪戍”的征发次序首先是罪吏、赘婿和贾人,然后扩大到曾经经商者,再扩大到曾经经商者的子孙,最后才“入闾取其左”,即凡贫弱者都在被谪之列。这就不是缩小照顾面,而是扩大惩罚面了。前引于振波书认为:“秦律既然视贫民为‘惰民’,那么罚贫民去戍边也是顺理成章之事。”笔者认为言之有理。况且晁错去秦未久,又是留心秦弊的有识者,其言也应比距秦已远的司马贞之说可信。 
42 《汉书·贾谊传》,卷四十八,中华书局,1975,2244页;崔实:《政论》,引自《通典》,卷一,商务印书馆,1935,12页。 
43 《韩非子·五蠹》 
44 王安石:《兼并》,载《王临川集》,卷四,商务印书馆,1933。 
45 《盐铁论·刺权九》(gongwen123.com免费提供)

《帝制时代的政府权力与责任:关于“大小政府”的中西传统比较问题》来源于免费公文之家。欢迎阅读帝制时代的政府权力与责任:关于“大小政府”的中西传统比较问题

上一页  [1] [2] [3] 


  • 上一篇论文:

  • 下一篇论文:
  • 从“守望相助”到“吏治应以团练为先”——由团练组织

  • 有关国家起源的几个理论问题再思考——重读恩格斯《家

  • 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特点

  • 日本官僚制度的家族性断想

  • 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几点思考

  • 中国早期国家问题论纲

  • 张光直和马克思国家起源理论的比较研究

  •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读锦涛同志3月7日讲话有感

  • 李约瑟现象的“官科技”解读

  • 软力量与和平崛起

  • 政治浪漫和浪漫政治

  • 民主政治的本体和方法——施米特和毛泽东的隐匿对话

  • 政治的和去政治的神学

  • “人权”入宪的理性思考

  • 国家权力合法性论证与宪政运动

  • 宪政与公民社会

  • 古典宪政与现代宪政——论我国宪政建设的思路

  • 政治文明与宪政文明关系论纲

  • 中国五十年宪政建设的困顿与前景

  • 从明儒困境看文化民族主义的内在矛盾

  • 民族主义与国家建构

  • 全球化进程中的经济民族主义

  • 当代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主义

  • 民族自决权,人权与主权

  • 中国的西部开发与民族复兴

  • 自由主义或和平主义的民族主义

  • 尘埃未定时的反思

  • 民族国家的临界点——“台湾意识”的现代性意义

  • 民族与外交交织的新疆问题

  • 从恐怖主义到民族主义

  • 当代民族主义的若干问题

  • 生命权力、种族主义和巴以冲突

  • 21世纪:民族主义,还是后民族主义?──读安东尼·D·

  • 中国民族主义的源流与建设的民族主义

  • 自由主义或和平主义的民族主义

  • 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

  • 当代民族主义及其未来趋势

  • 辛亥革命:中国城市现代化的新纪元和新境界

  • 关于清末新政的几个问题

  • 宗族势力和乡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