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现在的位置: 公文之家 >> 论文 >> 思想政治 >> 思想政治综合 >> 论文正文 |
——提供一个反观辛亥革命自身价值的新视角
【内容提要】本文以中国城市现代化路径及其变局为视角,考察辛亥革命后新政制生态下扮演推进中国城市现代化角色的两个新政权(一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南京临时政府;二是以袁世凯为首的传承了共和政体的北洋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现代化具有正面效应的所为,以及它在经济和社会整合中所产生出的对于城市现代化颇具变革性的推动作用,以此证明辛亥革命后的中国城市现代化与清末城市现代化是两种性质不同制度架构下的现代化运动。辛亥革命不仅开创了中国政治变革和社会改造的新时期,而且开辟了中国城市现代化的历史新纪元和新境界,其在该领域内的成就和影响是十分重大的和极为深远的。
——北洋政府这一现代共和政体对于城市现代化的回应
研究民国初年的城市现代化,就不可能绕过袁世凯及其北洋政府。民国初年兴办实业、建设城市的热潮,当然也包括袁世凯及其北洋政府时期。北洋政权在政治上反动,但是为了强大其统治,它不可能完全不考虑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恩格斯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版,第523页。)北洋政权政治上的职能表现为对人民实行专制统治,对资产阶级民主派实行镇压,以保护大地主大买办阶级的利益。它的社会职能就是组织恢复发展经济,同时又因为城市现代化是历史发展潮流,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因而它就得注意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而且,如不认真履行其恢复发展生产的社会职能,便不能有效地执行其统治压迫人民的政治职能。 1.北洋政府实行了部分有利于城市现代化的经济政策。北洋政府成立后,实行保护和奖励城镇工商业的政策。1913年7月,袁世凯发布修订保护实业的经济法规的命令,声称:“举凡路、矿、林、垦、蚕桑、畜牧,以及工艺场、厂,一切商办公司,其现办者,务须加以保护;即已停办及有应办而未办者,亦应设法维持,善为倡导。”他一面责成农林部、工商部迅速将各种应该修订的法律分别拟定草案,提交国会讨论通过,颁布施行;一面希望拥有资金者特别是华侨商人踊跃投资,“尤望我流寓异地之素封,共念国计艰难,民生困蹙,投资兴利,相率言归。”(注:《中华民国史档案史料汇编》第3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6页。)1912年12月,工商部颁布《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规定“工艺上之物品及方法首先发明及改良者,得呈请专利。”把专利权明确限于工艺品的首先发明和改良者,废除了晚清的设厂专利垄断权,使中小资本获得在各业、各地自由设厂的条件。(注:黄逸平、虞宝棠:《北洋政府时期经济》,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为了扶持国内贫弱的工商业,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创设公司,北洋政府1914年1月制定和颁布了《公司保息条例》,政府拨出公债票2000万元作为保息基金,每年以其利息借助有关公司,作为公司的股本而保其利息。棉织业、毛织业、制铁业为甲种公司,按实收资本金额的6厘而保息;制丝业、制茶业、制糖业按实收资本的5厘而保息。归还保息金的期限也比较宽松,凡被保息的公司,自领到第一次保息金后第六年起,每年按所领保息金总额1/24摊还。政府不得随意向被保息公司摊派,被保息公司非实有赢余时,不得于保息定率外分派官利。(注:《中华民国史档案史料汇编》第3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6-18页。)为了鼓励手工艺品的生产和贸易,以利出口创汇,1915年2月规定,凡销往外国的草帽辫、地席,减半征收出口税,通花绸布、通花夏布、发织髻网,以及蜜汁、果品等,“无论运销何处,所有出口及复进口各税,一律暂行免征各节。”(注:《中华民国史档案史料汇编》第3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页。) 由于北洋政府实行了一些有利于城市工商业发展的政策,从1912年到1920年,现代工业的增长率达到13.8%,(注:费正清等:《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39页。)成为沿海城市中现代企业增长最为显著的一个方面。这一发展比率超过了1949年以前旧中国的任何时期。就1912年至1949年整个时期而言,平均年增长率只有5.5%,即使将经济陷于崩溃边缘的抗日战争时期排除在外,那么1912年至1936年的平均增长率也只有9.2%。(注:参见张约翰《前共产主义中国的工业发展状况:一种定量分析》(John K.Chang,Industrial Development in pre-communist China:a Quantitative Analysis,爱丁堡大学出版社1969年版)。) 再如,棉纺织业这个民族工业的先行部门的增长率也表现得尤为显著。1913年间,民族资本中锭子和织机仅分别为484192枚和216台,到了1920年间,锭子和织机分别增长达842894枚和4310台之多。(注: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134页。) 2.北洋政府顺应了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部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北洋政府不仅鼓励保护私人资本企业,而且还利用政府的力量,创办大型的现代化企业和股份公司。1915年财政总长周学熙创办“华兴纺织公司”,创办资本为1600万元,官股1/4,商股3/4,总厂设在天津,分厂设在德州、石家庄等城市,“以新法从事纺织”,计划成为华北最大的纺织公司。同时间里,周学熙还创办“通惠实业公司”,以“振兴中国实业为宗旨”,总公司设在北京,分公司设在上海、广州、汉口。该公司的显著特点是将中国从南到北几个最大的城市进一步联结起来。(注:陈真:《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663页。)1913年在陕西西安成立了“陕西制革厂”。该厂的建立,还带动了陕北、关中的畜牧业的发展,出现了现代牧场公司。(注:陈真:《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668页。)这类工厂的设立对西北传统城市迈上现代化的轨道具有积极作用。(gongwen123.com免费提供) 北洋政府1912年设立湖南第一纺纱厂,该厂逐渐发展,至1920年成为现代化的工厂,厂址位于长沙湘江西岸银盆岭,厂基面积200余亩,厂房占地60余亩,机器、厂房和其他不动产价值约310万元,流动资本35万元,纱锭5万,织机248台,全年棉纱34000件(每件420磅),棉布2800件(每件20匹计42码)。所产纱、布运销湖南各县及江西、贵州、四川等省。这类工厂对于华中地区中等城市的现代化意义尤大。 北洋政府不仅兴办现代化公司,还对前清的一些企业进行改造,更新设备,扩大投资,增加技术含量。这类企业有江南制造局、江南造船所、广州机器局、武汉纱、布、丝、麻四局、汉冶萍公司等。如江南造船所在前清时,“范围狭窄,机器制造力亦薄弱”,民国之后,新购各种机床76部,新建合拢厂、压气厂、造船铁工厂及木模厂,扩充了原有的打铁厂、打铜厂、铸铁厂及造船机器厂。 3.新体制构建为城市现代化带来的活力。一些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学家在提到“野蛮的资本主义”以及据认为是由它所释放出来的各种力量的时候,曾经强调指出资本主义的兴起是多么迟缓。(注:参见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36页。)在中国,情形却截然相反,革命10年后的20年代,新体制带来的活力,使得民族资产阶级开足了马力驰骋于市场经济广阔天地,新一代的企业家已经出现,他们直接与工业生产和对工资劳动大军的剥削相联系。但是,这一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巨大进步,更多地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所造成的经济奇迹。(注:参见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37页。)民国初年城市现代化发展确与当时的国际环境有关。1914年至1919年的世界大战使欧美各国家忙于欧洲战争,无暇顾及其在东方的利益,暂时放松了对中国城市和乡村的剥夺,放松了对中国工商业的排挤,使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获得一个好的机会。战争显著地增大了世界对食品和原料的需求,作为初级产品的一个主要供应者的中国,正处于满足这一需要的有利地位。以面粉业的发展为例,“昔日所产之面粉品质不良,仅能供本地之消费,毫无输出之价值,故恒输入超过。”世界大战爆发后,“不惟可供国内之消费,且能行销外国,反由输入国一跃而为输出国,则面粉业之方兴未艾,竿头日上。”世界大战前,全国面粉厂只有38家,到世界大战爆发后,增加到133家,战前日生产面粉4000袋,大战爆发后日生产面粉12000袋。(注:《中华民国史档案史料汇编》第3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35页。)应该说,民国初年工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的现代化,是辛亥革命开辟现代化的前景,是北洋政府履行社会职责以及世界大战使西方列强无暇东顾等多种因素形成的“一个总的合力”所促成的。正如恩格斯指出的:“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形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版,第478页。)面粉业的大发展,因国际市场的需要固然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如果没有人民的热情、机器的使用、生产技术的改进,面粉业的大发展也是不可能的。从前的面粉业是小规模生产,应用人畜之力,辛亥革命后,面粉业开始使用机器,磨面的技术大为改进,面粉的质量大为提高,不久又赶上了世界大战,面粉业才得以大发展。(注:《中华民国史档案史料汇编》第3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35页。) ——城市、人口、城市化率、城市精英、社会阶层等的嬗变
1.工业城市普遍崛起,城市现代化的巨变。中国现代城市是因商而兴起、因商而发展的,城市现代化主要体现为城市商业革命。其缺陷是商业畸型繁荣,工业不发达。辛亥革命前,较大规模的现代工厂数量较少,大部分新式工业极为幼稚,大抵尚未脱离手工业时代。中国城市现代化这种缺陷在民国初年及北洋政府统治时期有所改变,城市中现代工厂大量出现。城市现代化不仅表现为商业的繁荣,而且表现为现代工业的兴盛。如上海,“各类工厂像雨后春笋般开设起来,厂址大多在公共租界西北区,沿苏州河的两岸。本省的水路运输费用最便宜。可以说,哪里有宽阔的通往江河的水道,哪里就会有工厂。”(注:《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1882—1931),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208页。)一批现代工业城市,如上海、无锡、汉口、济南、天津、哈尔滨等迅速崛起,使中国城市现代化出现了崭新的面貌。 1912年以来,上海不仅成为中国的第一大城市,而且可以与世界工商业最发达的城市相媲美。全国的新式工业集中于上海,大规模的工厂不下250家,资本总额达3亿元,产业工人达30万人。 江苏的无锡,民国以来,新式工业突飞猛进。该市纱厂1916年时不过2家,纱锭43832枚,到1928年增至6家,纱锭达150800枚。无锡还是面粉工业中心,1921年有面粉厂6家,资本共200万元,每年可出面粉700包,有丝厂5家,置缫丝机282台。另外,无锡还有水泥工业及其它轻工业。 武汉的工业发展也十分迅速,1922年成为仅次于上海的中国第二大棉纺织业中心。另外,武汉的面粉工业,历史虽短,但在民国初年颇有发展。还有汉阳铁厂、扬子机器公司,均为中国规模甚大的重工业企业。 山东济南亦为中国工业大城市之一。济南工业的发达,完全为民国初年的事情。济南的新式工业门类较多,有纺织、面粉、造纸、火柴、皮革、肥皂、制糖、水泥等,其中以面粉工业为最发达,在1924年共有面粉厂10家,资本达590万元。 天津为中国北方的大工业城市和大商埠,是东北货物的集散地,其进出口贸易,与武汉相伯仲,占全国第二或第三位。纱厂在1916年仅有1家,纱锭1920枚,其后增至6家,纱锭增至226808枚。天津工业的发达,与济南、无锡相仿,亦为民国年间的事,自1917年至1925年,新设的工厂达41家。(注:祝慈寿:《中国近代工业史》,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454~455页。) 哈尔滨为中国东北的第一工业大城市,各类工厂无不具备,尤以面粉、榨油、酿酒、毛纺、制材等行业最为著名。成发祥面粉厂、东兴火磨面粉厂、安裕面粉公司,资本都在20万元以上。裕庆德毛织工厂资本多达65万元。中东制材公司资本50万日元。(注:《中华民国史档案史料汇编》第3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363、369、415页。) 根据北洋政府统计,在722家(包括外国资本、中外合资)较大规模的工厂中,上海、无锡、武汉、天津、济南、哈尔滨有347家,几乎占全国的一半。此外,工业较集中的城市有青岛、北京、南通、广州、长沙、奉天、重庆、成都等。(注:《中华民国史档案史料汇编》第3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348-421页。) 至民国初期的1919年,全国100万人口以上的超特大城市已有上海(240万人)、广州(160万人);100万以下50万以上人口的特大城市有天津(90万人)、北京(85万人)、杭州(65万人)、福州(62.5万人)、苏州(60万人)、重庆(52.5万人)、香港(52.5万人)、成都(50万人);50万以下1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有汉口、南京、济南、扬州、武昌、汉阳、长沙、哈尔滨、无锡等60个。(注:《中国基督教事业统计(1901—1920)》下册(内部稿)。) 2.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城市化率急剧提升。由于辛亥革命使得旧的体制解体,经济奇迹为城市化提供了难以阻挡的新的推动力。伴随而来的是加速的都市化,工业中心城市普遍崛起,吸引了大批农村人口涌向城市,从而引起了城市化率的提升。城市人口的年增长率远远超过了全国人口的增长率。城市的迅猛扩展既不是因为饥荒,也不是由于社会动荡特别恶化,而是贫苦农民、农业社会中的闲杂人员都到市内的作坊和新建的工厂里找工作。许多乡村的名流也被吸引到省城或者本地区的大城市里居住,他们部分是想在当地的政府或者各种自治组织里混个差事,部分是急于为自己的子女获取都市居民的特权以接受新式教育。这些都反映了发展中的城市对农业社会的吸引力。城市范围扩大了,城郊形成了。为了促成新城区与老城核心区之间的联系,旧城墙也被拆除了。 内地的城市化也经历了迅速的发展。如山东济南,1914年至1919年市区人口的年增长率为3%,而全省人口的增长率只有1%。(注:《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02页。)天津城市人口在1920年时为320000人,但至1921年却为837000人,一年内增长了2.6倍。沿海大城市的扩展,主要是大量移民持续涌入的结果,现代经济部门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农业人口。青岛城市人口在1911年为54459人,到1921年人口已聚至837000人,10年中增长了53%。 城市人口的年增长在上海最为明显。若将各个区的人口加在一起计算,那么它在1910年有约130万人口,至1927年则翻了一番,达到260万。(注:罗志如:《统计表中之上海》,南京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季刊,1932年第4期,第21页。)其中移民占了72~83%。(注: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页。)上海行政区内的商业区和工业区也在扩大,它北向闸北发展,东越过黄浦江向浦东扩展,南穿过古城墙向南市发展。外国租界区的人口大为增加,在法租界,1910年估计有居民11.5946万人,1925年则达到29.7072万人,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2.9076万人。公共租界占地面积约为法租界的2倍(约22.6平方公里),但人口也显得更多:1910年有居民50.1541万人,至1925年达到84.0226万人,人口密度自然也远远地超过了法租界,它在1910年的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2191万人,而到1925年则达到3.7178万人。(注:罗志如:《统计表中之上海》,南京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季刊,1932年第4期,第15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