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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评议办法,确定评议对象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优化发展环境“季评公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参评对象主要是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公共服务行业,共有37个市直及驻漯单位和63个市直及驻漯单位的二级机构、驻市辖区(经济开发区)职能部门。评议内容共四项,即执法是否文明规范、处事是否公正廉洁、服务承诺是否兑现、办事是否快捷高效,每项25分,总计100分。其中,对市直及驻漯单位的二级机构、驻市辖区(经济开发区)职能部门的评议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档次评定,评议结果只计算满意率。 二、制订评议细则,监督评议过程 为了体现评议工作的公平、公正,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评委、参评单位的监督力度,使评议工作更加透明,结果更具公信力。 (一)审慎选定评委。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和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人员、商户代表参与,精选150名政治过硬、知识面广、知名度高、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优化发展环境“季评公示”评委库,对评委依次进行编号造册。为防止评议结果受到干扰,出现失真情况,我们把评委的资料输入一台专人负责的专用电脑存贮,并设置查阅密码程序,明确另外一名同志负责,严明工作纪律,只有履行严格的请示查阅程序,才能由负责电脑的同志打开电脑,负责密码的同志输入密码查阅资料,有效防止评委名单泄露。 (二)保证随机测评。为防止被评单位应付评议,解决定时、定向评议的弊端,在评议的对象和时间设计上,进行合理的创新。每季度初随机抽取三分之一的参评对象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被抽取参评对象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等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每季度末对被抽取参评对象进行测评。测评采用集中测评和上门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随机抽取的市直及驻漯单位由市优化办组织测评,被抽取的市直及驻漯单位的二级机构、驻市辖区(经济开发区)职能部门则由各市辖区(经济开发区)优化办组织测评。 (三)实行互动评议。为增进了解,加强评议的互动性,实行互动评议制。由各参评单位印制书面材料,提前发放到评委手中。投票前,由参评单位分管领导向评委介绍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让各位评委能更全面了解参评单位的工作,同时也调动了参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测评过程更加公正、公开。 (四)进行量化评分。测评活动集中公开进行,由评委按照《“季评公示”活动测评表》所列事项,对被测评单位进行现场打分,并认真填写《“季评公示”活动测评单位征求意见表》。测评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档次评定,其中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不满意1分,不了解0分。市直及驻漯单位的测评成绩以每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该测评单位的最后得分,市直及驻漯单位的二级机构、驻市辖区(经济开发区)职能部门的测评成绩以各市辖区(经济开发区)评出的平均满意率作为最后测评结果。 (五)评议公开透明。为保证评议结果不走样,每次测评前,从评委队伍中随机确定三分之二的评委参加测评,并随机确定3名评委作为监督员,对测评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市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现场监督,参评单位对于分数计算、意见汇总等环节进行监督。参评单位如对结果有疑问,可当场要求重新计算,直到核算无误为止。结果一经核算确定,当即向参评单位公示,并告知新闻媒体。对评委和社会各界所提的涉及参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由市优化办制定下发整改通知书,由各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三、严格奖惩制度,通报评议结果 为确保评议真正起到“促进部门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目的,每次评议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在新闻媒体公示,向省优化办、被评议部门和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四大班子及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或通报,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对全年测评成绩优秀的单位,由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对评议排在末位的单位,第一次列为上门评议对象,第二次给予效能告诫,连续三次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多次评议落后,或对社会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评议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对位居末位的单位进行扣分,充分调动参评单位服务大局、支持发展的积极性。 四、坚持纠建并举,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纠正存在的问题。本着“查出问题不放过、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的原则,督促被评单位进行整改。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好的问题,要求分项作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把责任分解到人,限时整改。对难以整改好的问题,要求向有关人员做出耐心、细致的解释,力求谅解。对活动中评委提出的涉及36个部门259条问题和建议,市优化办进行认真梳理,逐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逐条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得到了群众的较高评价。如市交通局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推出了优化发展环境七项措施,加大了对治理公路“三乱”、提高执法水平、增加工作透明度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八项承诺,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建立优化市场经营长效机制。二是上门评议督促整改。组织评议代表对测评排在末位的单位进行上门评议,督促其整改到位。如在测评中,分别给予排在末位的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建监察支队、市市政管理处、市交通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卫生局黄牌警告,并组织评委代表对其上门评议。三是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在督促各单位深入进行整改的基础上,推出便民服务措施,搞好落实创建工作。如市公安交警支队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外地车辆的一般性交通违章,实行“初犯不罚,只纠章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等便民措施,向辖区企业发放征求意见调查表2000份,为外地过往车辆发放通行证2490张。为企业、外地车辆排忧解难、指路、带路410余次,只教育不处罚1400余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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