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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子 通过对各种网络资源的考察,我发现关于新农村建设、村民自治、村委会选举的文章多如牛毛,但是要么是执政党宣传部的麻醉药,要么是知识精英与政治精英寻租交换的产物,还有一些是青年学生的愤青之作,剩下的就是我们的无病呻吟了。总而言之,理论体系鲜明、见解独到、立场理性中立、能对农村的发展与进步提供指南性作用的文章极少。在进行了深思熟虑后,我将所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了村委会选举,同时将我所一直作为政治学上的基本理论信仰的公共选择理论作为了分析的视角。 二、 分析体系与资料收集方法 什么是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是一种以现代经济学分析民主立宪制政府的各种问题的学科,但是这次我也借用它的理论体系来分析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中问题。它在传统上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西方学界更为普遍的称呼则是“政治经济学”,由于我们国家已经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简称为政治经济学,出于对既成现实的尊重,所以大陆学界直接将其英文“Public choice theory”翻译后称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研究选民、政治人物、以及政府官员们的行为,假设他们都是出于私利而采取行动的个人,以此研究他们在民主体制或其它类似的社会体制下进行的互动。公共选择理论也采用许多不同的研究工具进行研究,包括了研究对效用最大化的局限、博弈论、或决策论。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方式很大一部分是根基于实证分析的方法上(这是什么);但却是将此作为研究规范(这应该是什么)的工具,以探索问题的所在点、并研究如何在宪政体制内改善这些问题。公共选择理论提出的主要公式之一是理性选择理论,假设人们的行为都是出自从有限的可用手段里挑选达成目标的途径。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由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需求者)和厂商(供给者),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员(供给者)。在经济市场上,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满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人们通过政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前一类行为是经济决策,后一类行为是政治决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主要是做出这两类决策。该理论进一步认为,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个人,没有理由认为同一个人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上会根据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动机进行活动,即在经济市场上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在政治市场上则是利他主义的,自觉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同一个人在两种场合受不同的动机支配并追求不同的目标,是不可理解的,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这种政治经济截然对立的“善恶二元论”是不能成立的。公共选择理论试图把人的行为的两个方面重新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或理论模式,用经济学的方法和基本假设来统一分析人的行为的这两个方面,从而拆除传统的西方经济学在经济学和政治学这两个学科之间竖起的隔墙,创立使二者融为一体的新政治经济学体系。 出奇的理论体系与分析视角 既然我的题目是村委会选举的公共选择理论分析,那么首先我的着眼点是村委会选举,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基础上,1999年我国又新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目前笔者所观测到的村委会选举在形式层面上就是依此进行的。根据笔者对它的理解,目前村委会实行的是明显的间接民主制,间接民主决策机制是指不由公民直接投票进行公共决策,而是由他们投票选举出少数人作为代表,并授权这些代表按确定的政治程序做出公共决策的一种决策制度,而村委会就是这样的一群人。间接民主制也被称为代议制民主决策机制。由于直接民主决策机制的复杂性和运行的高成本,使其不能成为经常使用的决策机制,在西方国家现实政治生活中,实际运行的主要是间接民主决策机制。中国目前也可以看成形式上的代议制民主制。 我们知道,在间接民主决策机制中,有三类主要的决策参与者,即选民、政治家和官僚,他们的行为目标和特点将对决策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了解和分析这些活跃在政治市场上的人们的行为方式,对把握间接民主决策机制的运行规律是非常必要的。这些分析构成了公共选择理论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即关于政治行为的经济理论。 经过对中国特色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的考量后,笔者将全文的分析体系中设三种主要构成要素:无论任何目的与原因行使了选举权的农民(选民),参加竞选的村民(况且暂时称他们为农村政治家),还有的一个重要的参与者是中共的农村党支部,出于对现实充分尊重后,我不得不还得加上一位本不应该出现在我的文章里的决策参与者——上级党政机关。好了,笔者的出奇的基本理论分析体系建构完毕。 无奈的资料收集方法 由于时间、空间、资金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我的资料收集方法只有采取无结构式访谈这种信度与效度都极低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毫无疑问,笔者可以对访问的环境与被调查者的表情与态度进行观察,还可以对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质量加以控制,使得调查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能有所提高。这些原因使笔者能够保持足够的自信将这篇文章撰写完毕。 三、 现象:大抵理性无知的选民 选民是政治市场上的需求者,在间接民主决策机制中,选民的主要任务就是选举他们的代表,他们在进行这些活动时的行为动机和目标与在经济市场上作为消费者时的行为动机和目标会有不同吗?公共选择理论是这样认为的:选民个人无论是作为消费者还是投票者,无论是在经济市场上还是在政治市场上,其行为动机和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即都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或政治活动。这是公共选择理论一以贯之的基本假设。而在中国的农村中也是如此。 选民为什么要去投票?公共选择理论的先驱唐斯认为,选民是理性的,他参与投票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参与政治获得预期效用的最大化。唐斯的这个观点后来被称为“理性投票人假设”。 按理性投票人假设,在村委会选举中的选民的行为会有哪些特点呢? (1)某些选民会放弃投票权。公共决策结果是一种公共物品,这本身会诱发“免费搭车”行为。在投票的成本较高,个人对投票结果的影响又微乎其微的情况下,一些选民会理性地放弃投票权。但这样的选民一多,决策结果的可靠性就值得怀疑了。我们知道,在以往村干部从直接任命过渡到“选举”后,也大多是搞“指选”、“派选”,用农民的话来说,那只是走走过场,搞搞形式而已。这种长期的选举实践在选民中所形成的经验,会怎样影响到他们对现在的村委会选举的看法?在赛弛村,当笔者询问选民对目前的村委会选举的看法时,得到了近乎一致性的回答:那还不是“老一套”,“唬弄老百姓而已”,“那是镇里玩的新把戏”。当我们进一步解释将可能是民主的选举时,还是有相当部分选民表示怀疑。通过这五天在村里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多数选民希望实行真正民主的选举,但相信将会真正搞民主选举的选民只有极少数。可见,在选举前,尽管多数选民有对民主选举的强烈诉求,但同时又不相信上面会“给”他们民主。长期形式化选举对他们的影响之深,于此可见一斑。也正因此,在各村,自选举启动至候选人提名结束,我们都能看到这样的“景观”:选民们对选举普遍持较为冷淡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很大一部分选民就会选择不参加选举或者不真正投入选举,这就是目前的农村选举的主要问题所在。 选民在选举中的参与行为,除了投票外,还有:在会议上发表意见,接触,信访,以及写大字报、贿赂与破坏选举等过激和非法行为。从笔者的的调查分析看,按参与行为的不同,可将选民分为三种类型,即:积极参与型,消极逃避型,随大流型。这几种参与行为在不同类型的选民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如,作为执政型精英的现任村干部,他们中的多数还是选举的组织者或工作人员。作为选民,他们大都积极参与选举。在野型精英选民有两种,一种是被提名参与竞选村干部的在野精英,他们会积极地投入选举竞选;另一种是没有被提名的在野精英,有的也会积极参与,有的则由于对谁当村干部不感兴趣等原因,埋头经营自己的家庭经济,如外出打工、做生意,而对选举事务不感兴趣。其它普通村民选民是各村选民的主流,占各村选民的大多数,他们在选举中的行为特征最为复杂,既有积极的参选者,也有消极的弃权者,还有随大流的跟从者。 四、小论 《赛驰村委会选举中的选民行为分析》来源于免费范文网,欢迎阅读赛驰村委会选举中的选民行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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