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联系站长
| 首页 | 工作总结 | 领导讲话 | 工作报告 | 百家集粹 | 各种材料 | 公文处理 | 演讲致辞 | 党团工作 | 思想理论 | 合同范本 | 论文 |
您现在的位置: 公文之家 >> 百家集粹 >> 规章制度 >> 文章正文

收藏本文到收藏夹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x委〔2007〕89号),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设立青田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为保证该项资金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是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县人才办)牵头,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的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经费。

 第三条 县人才办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综合管理

第二章  资金来源与使用范围

第四条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

(一)财政筹集拨款;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

(三)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五条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人才培养经费:指党政高级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培训(含出国、出境培训)、继续教育等相关经费。

(二)人才及智力引进经费:指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中级职称人才引进活动,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安家补助和首次购房补贴,中级职称人才引进住房补助,本地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国外智力引进及引智成果推广示范补助,以及人才柔性引进等相关经费。

(三)人才交流合作经费:指与国(境)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机构、相关部门开展人才交流合作或区域合作等经费。

(四)科研资助经费:指入选省“151人才工程”人员、市“138人才工程”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重点学科项目研发等科研资助经费。

(五)人才评选、奖励及津贴:指突出贡献人才奖,十类人才、百名精英,科技新秀,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等评选奖励经费,高层次人才政府津贴,各类人才生活补贴,以及高层次人才体检、疗养、慰问等经费。

(六)其他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指人才规划编制和贯彻落实,人才工作调研、考核和督查,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建立人才资源开发分析系统,人才信息库和人才信息网络建设,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与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等经费。

第三章  资金申报与拨付

第六条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每年年初由资金使用单位按第五条填写《年度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附项目申报材料,向县人才办提出年度项目申报。县人才办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安排和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的项目预算,牵头编制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年度使用方案,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划拨。

第七条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拨付。经批准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年度使用方案,由资金使用单位根据项目计划、项目进度,提出拨款计划,填写拨款单,由县人才办签批核拨。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第九条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用款单位落实专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预决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项目进度、完成验收、资金使用效益等负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第十条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以县人才办的名义,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出具接受捐赠收据,颁发荣誉证书。捐赠金额10万元以上的,可按捐赠者的要求进行定向资助;捐赠20万元以上的,可以单位、团体或个人名义设立人才开发专项基金。

第十一条 县委组织部及其他资金使用单位年终要对当年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由县人才办综合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抄送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二条 每年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的节余部分,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三条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县出台的各项财经法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接受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人才办、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制度

  • 事业单位负责人聘任管理办法

  •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 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制度

  • 机关工作人员公道正派行为准则

  • 学院党委(党总支)工作条例

  • 党委会议记录工作规范

  • 本科教学管理岗位职责

  • 大学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 党群系统印章刻制、使用和管理规定

  • 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 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

  • 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

  • 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共建制度

  • 优秀人才引进规定

  • 人才工作制度

  • 培养工作管理规定

  • 干部任前公示期间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制度

  • 科级干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 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调训制度

  • 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

  • 干部考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 领导干部诫勉制度

  •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办法

  • 工商联部室工作实绩考评办法

  •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

  • 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

  • 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

  • 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

  •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

  • 干部请销假制度

  • 干部职工因私出境管理制度

  • 组织工作公道正派十条规定

  •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选任管理制度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 市直部办委机关中层干部级别提升制度

  •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委工作运行机制的试行办法

  • 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