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联系站长
| 首页 | 工作总结 | 领导讲话 | 工作报告 | 百家集粹 | 各种材料 | 公文处理 | 演讲致辞 | 党团工作 | 思想理论 | 合同范本 | 论文 |
您现在的位置: 公文之家 >> 百家集粹 >> 规章制度 >> 文章正文

收藏本文到收藏夹

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手续规定
.
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手续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权限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对市、县委管理的干部,以及其他一般人员因公出国(境)进行审查审批。其中:
1、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市委管理的县处级干部,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县(区)科级干部和党群部门、法院、检察院一般干部因公出国(境)进行审查审批,或办理备案手续。同时,负责为厅级干部和县(区)党委书记、县(区)长出国(境)向自区党委组织部提请政审备案;
2、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对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和县(区)部门(单位)、乡镇一般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因公出国(境)进行审查审批,或办理备案手续。
二、办理程序
(一)初次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办理程序
1、所在单位凭出国(境)的相关资料到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
2、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查;
3、主管部门党组织对出国(境)人员进一步审查,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以函件向办理审查审批的组织人事部门提请政审备案;
4、所在单位持以下文件资料,按照审查审批权限到组织部人事部门提请审批:
①外方邀请函;
②市(县)委、政府同意出国(境)的批准件;
③市外事办下达的出国(境)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
④提请政审备案的函件(一式二份);
⑤《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
⑥政审证明材料。人事档案不在审查审批部门管理的,要由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本人政治历史、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证明。没有建立人事档案的,要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和说明材料、家庭主要社会关系审查证明材料。
5、组织人事部门对出国(境)人员的政治条件进行审查后,下达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批件。
(二)审查批件有效期内再次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办理程序
1、所在单位凭出国(境)的相关资料到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2、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查并备案;
3、主管部门党组织对出国(境)人员审查后,以函件向办理审查审批的组织人事部门提请政审备案;
4、所在单位持以下文件资料,按照审批权限到组织人事部门提请备案:
①外方邀请函;
②市(县)委、政府同意出国(境)的批准件;
③市外事办下达的出国(境)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
④提请政审备案的函件(一式二份);
⑤《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
5、组织人事部门对出国(境)人员的政治条件进行审查后,下达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批件。
三、其他说明
1、因公出国(境)人员以及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说明有关情况,出具有关材料。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出国(境)人员不得亲自填写有关表格材料或办理有关手续;
3、审查材料提供齐全后,审查审批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查手续;
4、出国(境)人员完成任务回国后,要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回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

  • 优秀人才引进规定

  • 培养工作管理规定

  •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

  • 组织工作公道正派十条规定

  •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选任管理制度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 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

  • 教育局工作规则和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

  •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

  •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 区科技局惩诫规定

  • 区科技局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行为规范

  • 区科技局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

  • 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守则

  • 科技局物资管理规定

  • 行政执法局廉政建设规定

  • 城建监察人员廉洁自律“九不准”

  • 罚没物品管理规定

  • 罚款审核批准规定

  • 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

  • 教职工在职进修和培训的若干规定

  • 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

  • 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提高农村村级干部待遇的若干规定

  •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 科级干部工作补充规定

  • 离退干部经商规定

  • 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规定

  • 干部外出管理规定

  • 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 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纪律处分规定

  • 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 农业局公文审批制度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 建筑工程担保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