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联系站长
| 首页 | 工作总结 | 领导讲话 | 工作报告 | 百家集粹 | 各种材料 | 公文处理 | 演讲致辞 | 党团工作 | 思想理论 | 合同范本 | 论文 |
您现在的位置: 公文之家 >> 百家集粹 >> 规章制度 >> 文章正文

收藏本文到收藏夹

工商联部室工作实绩考评办法
.

工商联部室工作实绩考评办法

为有效评价市工商联机关各部室工作实绩,促进工作创新创优争先进位,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1、定量目标:根据市工商联十一届一次执委会议确定的《连云港市工商联(总商会)系统2007年度工作安排一览表》制订的《2007年度市工商联机关部室目标任务分解表》列入事项。其中引导民企帮村、调查研究工作(完成调研文章、提交集体提案、报送社情民意)、培训工作(培训人次数)、信息工作(总商会网站采用数)、行业商会建设(新建行业商会、培育行业商会典型)经济服务等重点可量化考核工作为确保任务。

2、加分项:重点鼓励的工作争先进位、创新创优以及结合自身实际提升工作质量、效果和特色,共分七个方面(具体加分项参照《2007年度全市工商联系统工作实绩考评办法》)。

二、考评方法

参照《2007年度全市工商联系统工作实绩考评办法》。

三、考评的组织实施

市工商联机关部室的考核由考评工作小组负责,由秘书长任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与督查。各部门负责对目标任务进行二次分解,责任到人,落实措施。采取每月自查、季度交流、半年初评、年终考评、抽样检查和重点核考相结合的目标考核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目标进度、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强化协调和督查,确保目标顺利实施。考评结果提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奖项设置及考评结果的应用

1、先进部室。完成确保任务,且部门工作无重大失误,考评总分第一名即为先进部室。

2、进位奖。对在年终综合考评中排名较上年度有进位的部室给予进位奖表彰。获得先进部室的不再参与进位奖的评比。

3、贡献奖。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表彰的,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可对承担受表彰工作事项的直接有功人员给予贡献奖。

4、专项工作奖励。由各部室制订专门工作方案和激励措施,提交会长会研究同意后实施,根据专项工作评比办法予以奖励。

5、考评结果给予发文通报表彰。分别给予获得先进部室、进位奖、贡献奖的部室工作任务的主要承担者以一次性物质奖励。考评结果同时做为市联机关年度公务员考评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重要依据。给予年度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一次性物质奖励。

6、综合目标奖。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目标奖金数,依据年终部室考核得分计发奖金,根据承担并实际完成的目标任务情况,合理拉开差距。

    7、实施半年考核奖励预兑现,目标考核奖金发放数为上一年度目标考核奖金的40%,其余奖励在年度考核后予以兑现。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 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

  • 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

  • 人才工作制度

  • 培养工作管理规定

  •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办法

  •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

  • 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 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

  • 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

  • 任用(推荐提名)干部投票表决办法

  • 组织工作公道正派十条规定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委工作运行机制的试行办法

  • 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

  • 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星级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制度

  • 县管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

  • 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管理办法

  •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

  • 教育局工作规则和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

  • x中学2008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

  •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 区科技局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行为规范

  • 区科技局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

  • 创业园入园企业考核评价办法

  • 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守则

  • 科技局保密工作制度

  • 科技局接待工作制度

  •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 科技局考勤办法

  • 一周工作运行程序

  • 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动工作方案

  • 加强居民身份证管理使用的工作意见

  •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方案

  • “数字乡村”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 蚕桑种植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