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联系站长
| 首页 | 工作总结 | 领导讲话 | 工作报告 | 百家集粹 | 各种材料 | 公文处理 | 演讲致辞 | 党团工作 | 思想理论 | 合同范本 | 论文 |
您现在的位置: 公文之家 >> 百家集粹 >> 规章制度 >> 文章正文

收藏本文到收藏夹

县关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
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凡投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3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二)凡投资工业企业(含兴办种、养原材料基地),投资总额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3001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3万元;5001万元—1亿元,一次性奖励4万元;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投资磷化工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和钒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计奖基数为5000万元,项目投资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第一条第二款奖励标准执行。 
(四)凡投资第三产业及其它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总额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1001万元—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3万元;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4万元。 
(五)投资总额不包括项目流动资金。 
(六)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 
1、引进的项目必须是按规定批准和依法登记的项目。 
2、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50%,且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达50%以上。 
3、申报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前,也可延期到下年度申报,同一项目(含配套项目)只授奖一次。 
二、考核实施 
(一)考核机构:成立县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人大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常务副组长)、县政协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主席任副组长,政府办联系商务工作的副主任、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经济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科技局、县乡镇企业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商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程序。县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领导小组接到项目引进单位或个人申请后30日内,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牵头,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监察局等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和验资,报考核奖励领导小组审核,然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批。 
三、奖金来源及奖金分配 
(一)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并确保当年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奖金分配 
1、同一项目有多个引进人的。应委托一人申请奖励。引进人之间有争议的,应自行解决争议问题,自行解决不了的,由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确定。 
2、属社会自然人引进的项目,奖金100%奖给个人。 
3、属县内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单位指派引进的项目,以个人名义申请,并按奖金总额的70%奖给个人,30%奖给单位;属县直单位或乡镇引进的项目,以单位名义申报,并按奖金总额的30%奖励给单位“一把手”或项目具体负责人。70%奖励给单位。 
四、其它事项 
(一)项目引进人和项目引进单位的资格必须经项目投资方的书面认可。 
(二)同一项目既符合重点项目奖励范围,又符合工业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奖励范围的,不重复计奖,按奖金额度高的进行奖励。 
(三)对弄虚作假,虚报引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原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即行废止,本办法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自治州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

  • 城市街道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 关于高峰供水工作意见

  • 县2008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与解决方法

  • 在人大常委会上的关于2007年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的报告

  • 关于思想大解放的调研报告——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新农

  • 建筑业公司优秀项目经理先进事迹

  • 村2008年上半年千分制考核情况总结

  • 关于县检察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整改工作的报

  • 如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些做法

  • 农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 关于科学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的讲话

  •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

  • 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评估分析报告

  • 对某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调查和工作创新的思考

  • 浅谈如何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几点看法

  • 关于泸水县发展“三带经济”调研报告

  •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向滇池水域排污的若干规定

  • 关于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的决定

  • 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禁采管理的决议

  • 卫生系统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 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 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励暂行办法

  • 关于实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制的指导性意见

  • 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 分局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 分局机关驾驶员百分考核暂行办法

  • 铁路段2008年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 在全县2008年人饮安全项目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关于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不符合工作的控制措施

  • 区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 关于进一步深化铁路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 关于XX区文化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 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活动的意见

  • 银行要害部门、重点业务、重要人员风险排查检查方案

  • 当前审计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方法

  • 关于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体制建设的思考

  • 关于新一轮解放思想学习发动阶段的总结

  • 镇关于新一轮解放思想活动查摆问题阶段的工作总结

  • 烟草公司2008年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